供應商投標資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且獨立于買方和招標機構的法人,其經營范圍有
園林綠化養(yǎng)護、環(huán)衛(wèi)保潔且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0萬元或以上,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 投標人須具備80人或以上的綠化養(yǎng)護、環(huán)衛(wèi)保潔員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復印件)。 (3)非東莞注冊企業(yè)在東莞須有分公司; (4)自2008年開始,曾與莞城街道辦事處、區(qū)屬企事業(yè)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等簽訂合同,因自身原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5)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須主動填報投標之前三年內有無受各級管理部門的處分或處罰(含其授權服務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動填報而事后被發(fā)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理; (6)凡兩家或以上供應商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有如下情況的,一經發(fā)現,將視同串標處理: 1)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為同一股東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為其他公司最大股東的。 (7)其它條件:投標人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城市園林綠化叁級以上資質(含叁級)或近一年內在莞城區(qū)有環(huán)衛(wèi)保潔工作經驗(須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必須具備中型掃路車和五噸或以上灑水車各一臺(需提供車輛行駛證或購車合同等證明材料);具有手推垃圾車80臺;具備自有20畝或以上的綠化
苗圃場(需提供產權證明或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證明材料); (8)投標人在參加以往的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guī)或其他不良紀錄。
獲取文件開始時間: 2010年11月19日 08:30
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2010年12月08日 17:30
獲取文件地址: 東莞市莞太路120號金馬大廈四樓410室
采購文件售價(元): 150.00
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10年12月10日 09:00
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10年12月10日 09:30
文件遞交地址: 東莞市莞太路120號金馬大廈四樓410室
開標時間: 2010年12月10日 09:30
開標地址: 東莞市莞太路120號金馬大廈四樓410室
采購人名稱: 東莞市莞城區(qū)公用事業(yè)服務中心
采購人地址: 東莞市莞城高第街1號莞城市民廣場5樓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東莞市莞太路120號金馬大廈四樓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