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租花木場吸引集資 錢到手關門跑路
通過打電話及派傳單的方式發(fā)展客戶,組織客戶到租下來的花木場參觀,謊稱是公司項目,再安排客戶吃飯看表演拉近距離,并以24%的年息吸引投資,半年時間就騙得500多萬。實際上,公司根本沒有開展任何業(yè)務,眼看著事情敗露,一伙人索性關了公司攜款跑路。
日前,主犯黎某勇因集資詐騙罪,被廣州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追繳犯罪所得發(fā)還給受害人。
半年騙了500萬后攜款跑路
被告人黎某勇,男,1984年出生,文化程度初中,系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長。2009年5月5日,被告人黎某勇因搶劫罪被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2年1月12日刑滿釋放。
經(jīng)審理查明:2014年6月,被告人黎某勇經(jīng)注冊登記,在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河路625號1001房自編1001-1005室成立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恒公司),并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后黎某勇伙同該公司總經(jīng)理王某炫(均另案處理)等人以合恒公司投資多項綠化工程為名,年利率24%為誘餌,誘騙社會不特定的群眾與合恒公司簽訂《借款合同書》,向該公司投資。
2015年初,該公司突然關閉,被告人黎某勇、同案人王某炫等人攜款潛逃。
經(jīng)統(tǒng)計,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期間,被告人黎某勇等人以上述方式共騙取羅某某、黃某某、林某某等95名被害人投資款共計人民幣538.5萬元,除向被害人返還本金和利某共計人民幣31.89萬元外,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共計人民幣506.61萬元。
被告人黎某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金額沒有意見,但對行為的定性提出異議,認為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應該有真實的投資項目,剛開始每月返還利某、本金給投資的客戶,沒有誘騙客戶進行投資。
被害人:投資20萬只拿了一個月的利息
被害人方某陳述:在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朋友周某平介紹說,公司主要是在中山有個綠化基地做得很大,在廣州市各大小區(qū)也有綠化工程及綠化養(yǎng)護等項目,投資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效益好處多。我于2014年12月4日去到位于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河路625號天娛廣場10樓1001-1005室,跟周某平簽訂了與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協(xié)議書,借款2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20%,每月支付利息4000元;我就拿了一個月的利息,2015年2月26日去到該公司就發(fā)現(xiàn)關門了,公司人員去向不明,我就到公安機關報案了。我共損失196000元。
被害人黃某的陳述,我于2014年向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資了共八萬元錢。廣州合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和董事長是黎某勇,我一共見過他三、四次,都是在位于本市天河區(qū)崗頂天娛廣場十樓的公司里,每次見面,黎某勇都會向我們介紹他的公司多么有實力以及多么有發(fā)展前景。還說他的父親是中山市園林局的領導,可以介紹很多項目給他的公司。還向我們說廣州市內許多商場和賓館都是和他的公司合作搞綠化擺設。
解密詐騙方式:租花木場謊稱是公司項目
被告人黎某勇供述,公司開展業(yè)務的方式是:
公司成立后,業(yè)務員通過打電話及派傳單的方式發(fā)展客戶,客戶有一定金額后就組織這些客戶去到中山古鎮(zhèn)一間我們公司租下來掛名的花木場參觀(規(guī)模很大,占地有五、六百畝),向客戶介紹我們公司的發(fā)展前景,再通過安排客戶去吃飯看表演的形式拉近和客戶之間的距離,游說客戶借款投資我們公司。
介紹公司是做綠化工程的,有很多工程,但資金不夠用,需要向客戶借錢發(fā)展,許諾可以給客戶年利息24%。公司向客戶宣傳投資一般都是簽半年或一年的合同。承諾投資百分百保本,按月拿利某,一年回報率約20%左右。
實際上,公司收到客戶的投資款后,根本就沒有開展什么業(yè)務。
判決:犯集資詐騙罪獲刑12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黎某勇利用自己的身份證件,負責涉案公司的注冊登記并任法定代表人、簽署辦公場地租賃合同、開設數(shù)個銀行賬戶用于收取被害人的投資款,在合恒公司實施集資詐騙活動過程中,虛構個人身份和家庭背景,積極參與詐騙活動進行宣傳、游說,引誘被害人投資,并代表公司簽署大量借款合同,分享涉案公司集資詐騙款項。
現(xiàn)有證據(jù)相互印證,足以認定被告人黎某勇具備集資詐騙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黎某勇在本案中積極參與并直接實施犯罪行為,所處地位重要,作用明顯,系主犯,應當按照本案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黎某勇提出的辯解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納。
本院認為,被告人黎某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黎某勇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追邀被告人黎某勇違法所得人民幣5066100元,按比例發(fā)還被害人;不足以彌補的損失部分,責令被告人黎某勇按比例退賠上述被害人。
編輯:li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