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忽視名勝古跡的公益屬性
票價低廉是發(fā)達國家景區(qū)門票的共同特征之一,比如大名鼎鼎的白金漢宮,票價只相當于兩杯啤酒;去參觀韓國的世界文化遺產昌德宮門,也只需要花在當?shù)刭I兩個蘋果的錢;至于免費參觀游覽的國家公園和博物館等等,更是不在少數(shù)。對比我們國家風景名勝的門票價格,有人發(fā)出了“全球最貴”的感嘆。
我國的景點門票價格相對于大眾的收入顯得過高,相信凡是有過出門旅游經歷的人,對此都有切身感受。經過最近幾年的漲價,多數(shù)名勝古跡,沒個百八十塊根本玩不下來,漲到二三百元的,也并不鮮見。在筆者看來,名勝古跡的社會效應大于它們的經濟效應,各地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不應成為地方斂財?shù)墓ぞ?,而應該回歸它們教育大眾、服務大眾的公益角色。一句話,我們的門票價格也應該與國際接軌。
景點為何要漲價,各個景點的經營方往往打出“為了更好的保護”的大旗,其邏輯是門票價格低,參觀的人就多,景點經常人滿為患,不堪重負,通過漲價可以限制參觀人數(shù)。認真分析一下的話,此種觀點根本站不住腳。首先,正因為人口基數(shù)大,掏得起幾百元門票的人,雖然相對數(shù)量不多,但絕對數(shù)量也不少;再則,即便是覺得門票貴,很多人都抱著“一輩子就來這一次”的心態(tài),貴點也認了。因此,通過漲價很難達到限制參觀人數(shù)的初衷,不少地方漲價之后游客并未減少就是明證。其實,景點完全可以通過提前預約、限制日參觀量等手段來限制人數(shù),這也是更為合理的保護辦法。
財政投入的不足也是漲價的重要原因,要解決這一問題,一些地方政府首先要轉變觀念。風景名勝和歷史遺跡不同于那些商業(yè)投資的以盈利為目的游樂場所,名勝古跡屬于公共財產,公益性是他們的第一性。提高公民生活情趣,培養(yǎng)公眾愛國主義情操應該是其第一任務,對這些公共資源進行投資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以盈利為目的,采取多種形式對風景名勝進行開發(fā)經營,在時下可以理解,但同時也不能忽視其公益屬性。這些名勝古跡非但不應成為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恰恰相反,它們應該是財政保障的對象。
要實現(xiàn)名勝古跡向公益角色的回歸,首先要遏制住當下的漲價風潮,價格聽證會不能開成漲價聽證會。為此,必須完善相關的聽證制度——所有的利益相關者都應該有自己的聽證代表,同時價格決策中如何納入聽證代表的意見也要有制度上的保證。當然,從根本上來說,要保障公眾都能共享這些名勝,政府必須加大財政投入,對景點自負盈虧的體制要有所調整,如此才能實現(xiàn)名勝古跡向公益屬性回歸,達到陶冶大眾情操、教育大眾的目的。
編輯: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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