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通濟湖環(huán)湖綠道建設工程(大壩至塘嶺金希望小學段、墩山至宋宅段)
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PJZB2016-09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浦江縣通濟湖環(huán)湖綠道建設工程(大壩至塘嶺金希望小學段、墩山至宋宅段)已由浦江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浦發(fā)改[2015]108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浦江縣前吳鄉(xiāng)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及簡況:招標范圍包括施工圖紙范圍內的透水砼路、棧道、綠化、石拱橋、停車場、特色鋪裝、平臺、景亭、照明等工程。
2.2建設地點:浦江縣前吳鄉(xiāng)通濟橋大壩至塘嶺金希望小學段、墩山至宋宅
2.3施工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4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中的“合格”標準
2.5工程預算投資額:約1395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城市園林綠化一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園林專業(yè)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的本企業(yè)人員(需與投標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2016年2月、3月、4月連續(xù)3個月份的投標企業(yè)基本養(yǎng)老保險),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fā)出日期(不通過招投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發(fā)【2013】7號文件規(guī)定不作在建工程記錄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投標人須在《浦江縣建設工程投標承諾書》上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承諾。
3.4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企業(yè)或擬派項目負責人被國家、浙江省、金華市或浦江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在限制期內)或有不良行為記錄(在公示期內)的,不得參與本工程投標。
4.購領招標文件
4.1網(wǎng)上售標時間、網(wǎng)址:
4.1.1、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6年5月27日9時至2016年6月16日17時止,逾期不再出售。
4.1.2、網(wǎng)址:浦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建設工程--對應招標公告。
4.2費用: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交易席位費500元,輔助評標軟件使用費100元/次,上述費用交納后不予退還。
4.3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7.9萬元,請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于2016年6月17日8時30分前匯至下列指定帳戶之一:
?、賾裘浩纸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浦江縣支行
,項目帳號:196500010400126101234567207
②戶名:浦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浦江縣支行
,項目帳號:377967488400
5、投標文件遞交時間、地址: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7日9時30分,地點為:浦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浦江縣城區(qū)人民東路83號)一樓開標大廳。
6.資格審查及評標輔助
投標單位的資格審查實行資格后審,評標將采用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tǒng)。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浙江招標投標網(wǎng)、浦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浦江圖文電視臺上發(fā)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站上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浦江縣前吳鄉(xiāng)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金華正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縣前吳鄉(xiāng)上趙村108號地址:浦江縣班班大道99號
聯(lián)系人:陳先生聯(lián)系人:陳先生
電話:0579-89398610電話(傳真):0579-89383987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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