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園藝場里偷植物 案發(fā)均成階下囚
2009-05-19 16:39:16 作者:林勁標 柳凌 鄭綺靜 來源:人民法院報 瀏覽次數(shù):
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對一起專門結伙盜竊名貴植物的刑事案件進行一審宣判,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正能、陳永付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楊勝龍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8月7日,被告人陳正能、陳永付、楊勝龍伙同“魯濤濤”、楊軍剛、楊富昌等人(均另案處理)經(jīng)商議后,竄至被害人馮某經(jīng)營的聯(lián)豐花木園藝場。由陳正能組織,“魯濤濤”雇請的貨車等候,其他人員使用攜帶的扁鑿等工具盜挖該園價值1.2萬元的單季桂花樹1棵和價值共3萬元的四季桂花樹2棵。事后,上述被告人將上述單季桂花樹運往深圳市龍崗區(qū)以8000元價格銷贓給陳某,并將另2棵四季桂花樹遺棄案發(fā)現(xiàn)場。
同月13日,三被告人又伙同“魯濤濤”、楊軍剛、楊軍紅(另案處理)竄至被害人謝某所有的花木場以同樣手法盜走價值12萬元的日本羅松樹1棵,并連夜雇請貨車運往深圳市龍崗區(qū)某花木場藏匿。隨后,被告人陳永付、楊勝龍被巡邏至該處的治安員當場抓獲。次日凌晨,被告人陳正能也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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